棒杀也称“杖杀”是一种由木棒将罪犯打死的法外酷刑。南北朝时,陈朝首开棒杀先例·汉时,指乱棒打在妇女身孕上,直至流产,二人多会有生命危险。棒杀是暴力的象征,无论是物质棒杀还是精神棒杀,用棒杀者有强权,被棒杀者是弱者。后者往往没有选择的余地,唯有“三十六计走为上”,也就是“打不赢就走”。当年,鲁迅得知军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296358331@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