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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将案件移交法院后,则意味着审查起诉程序已经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法院进行审判,在进行到司法判决后就可以结案。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在将案件移交到法院之前,是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进行审查起诉的,如果发现证据不足的还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延伸阅读
公诉案件法院退卷后应该怎么处理
公诉案件法院退卷后可以延期审理,但是也需要符合流程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案件事实辩护该怎么做
案件事实辩护:
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
(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
(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
(3)陈述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
(4)陈述或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
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一般从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进行辩护。
3、情节辩护,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有案件查询码怎么查具体的案件
可以到法院人工或自助查询机查询。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法院找到人工的柜台,把案件的查询码告诉柜员,让柜员直接帮忙查询。或是到法院的自助查询机自己查询,根据自助查询机上的提示依次输入自己的案件查询码,这样也能查到。
如果法院开通了微信,也可以直接上微信查询。微信也可以查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联系受理这件案件的法官或者是法官的助理,直接告知案件的查询码,也可以直接查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