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晋中信息学院,学校代码:13535
二、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学院路8号,邮政编码:030800
三、学校性质:私人的
四、校级:大学本科
五、学校形式:全职
六、录取规则:
1个.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阳光招生”政策精神执行、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招生招生工作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概述、择优录取原则。
2个.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一)文史、理工科录取原则:对于即将到来的候选人,根据“在候选人中,得分优先;考生志愿,“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评分从高到低的优先原则审核,根据考生专业意愿确定专业录取顺序,如果考生总分相同,根据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顺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①语文;② 数学;③综合文科。理工科①数学;②语言;③综合科学。上一年度录取后未报名的考生,在同分考生中排名最后。
(2) 艺术 (美术) 专业录取原则:美术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入档后,以下分数作为录取依据,直到满。
①候选人所在省(市)、自治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规则已在备案录取细则中确定,根据候选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条例,按备案等级(综合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归档结果相同时,专业等级高者优先,如果还是一样,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以文化单科成绩排名的科目有:语言;数学;外语。
②候选人所在省(市)、自治区)备案录取细则未确定综合分(comprehensive score)计算规则,录取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专业成绩相同时,然后根据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学生;如果还是一样,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以文化单科成绩排名的科目有:语言;数学;外语。
(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普通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在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录取范围内”;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课统考结果排序,使用“专业志愿者清算”入场规则。
(四)高考加分原则上由各省(区)统一、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关于加减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五)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须能熟练使用汉语进行文化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六)外语要求:仅限英语专业,其他专业不限于语言,然而,我们学校的外语公共课程只提供英语。
(七)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不限男性、女生比例。
(八)备案比例:各省(直辖市)执行、自治区)招聘划定档案分配比例。
(九)单科成绩规定:无单科要求。
3个.升级中、同行录取原则:升级中、对口招生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办法执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优点和公平、只是、民众、透明原则,政审、体检合格、总分达到我校备案线的考生录取,根据录取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首选。本科升学免试招生和免试文试退役大学生、军人免试录取按1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七、招生计划:
1个.详见《晋中信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生源计划》。
2个.招生计划的分配原则和方法:我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教育资源存量制定招生计划、学科培养优势与本科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严格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在深化教育改革的基础上,达到质量、益处、规模与结构协调发展;我校招生计划根据我校各学院各专业的师资队伍和学科状况,以及各专业的报到率和就业率进行分配。
3个.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整各地统考开展不平衡,用于解决同一段平行志愿和考生的问题。保留计划的使用持续进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公开透明原则,在提交相应的准入批次之前发布,并提前向公众公布。
八、收费: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农业大学学院关于信息收费标准的通知(津物价费字[2013]104号)要求执行文件。其中花园、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划分方向)、营销、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评估网上银行、审计学习、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498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的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人工智能机械电子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英语、商务英语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598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6980元/学年。
九、毕业要求:毕业时符合晋中信息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晋中信息学院批准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晋中信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十、体能要求: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参照学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院后体格检查,如发现高考造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奖学金:晋中信息学院设立教师奖学金。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
十二、注册要求:被录取学生擅自不按时报到,超过两周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三、录取结果公示: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和各省统一规定发布,同时在晋中信息学院校园网公布。
十四、录取通知书颁发机构:季宇校长。
十五、招生咨询:
电讲话:0354—55077825507792
经过真实的:0354—5503586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jzci.教育.cn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学院路8号
邮件化妆品:030800
十六、其他:
1个.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为各媒体摘录刊登章程内容,如果被误解,完整招生条例以我校公布为准。
2个.本章程解释权归晋中信息学院所有。
3个.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公布后,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情况,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单独公布。
4个.如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根据国家法律、以上级规定及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