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天津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已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天津招生的主要渠道。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评价办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
一、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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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合格的,可以申请注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本市正式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就读的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学、技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应届毕业生。
(三)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合格的,可以申请注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中毕业。
(三)随行子女持本市户籍或居住证。
(四)具有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成绩。
(五)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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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已被高等院校录取并保留录取资格的学生;
(2) 非高中生应届毕业生;
(三)在高中非毕业年度骗取报名,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一考试)的、省考和高校分别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高考处分并在停考期间内的人员;
(五)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录取
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督办”原则落实新生招生工作。招生学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办法中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试、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培训要求、备案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高校备案转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招生学校对已备案但未被录取的申请人负责退档解释为什么。市高等招生办公室向招生学校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招生工作,督促招生学校落实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招生规定,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行为、规定及违反入学规则等。
(一)面向中职毕业生
1、职业预科、职业普通批次依次进行,实行电脑网上录取。
2,和招生计划,定义批量准入控制分数范围。
3,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布的招生规定、录取取决于考生的意愿和综合考试成绩。艺术类、体育等需要专业测试的早招专业,在通过专业考试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总考试成绩,根据考生意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会按照语言、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普通高中毕业生
1、职业普通批次依次进行,实行电脑网上录取。
2、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政治的、历史、地理学9科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分数线换算,单科成绩按及格分数计20分、不合格成绩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定义批量准入控制分数范围。
3,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布的招生规定,根据考生意愿和考试总分,参照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录取。艺术类、体育等需要专业测试的早招专业,在通过专业考试的基础上,以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为准,根据考生意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将遵循技术、综合能力单科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