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068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历证书: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昭通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考院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由各省(市、区)招考院公布。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昭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昭通学院
2019年4月29日